- ·上一篇文章: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撤销 客车通过平均只需2秒
- ·下一篇文章:2020年:世界不会平静,但乱中有治
日期:2020-01-03 03:18:50 来源:本站整理
最高法:严禁超标冻结上市公司股票
中新网客户端1月2日电(冷昊阳)2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冻结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股票价值应当以冻结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结合股票市场行情,一般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股票冻结后,其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冻结或者解除部分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