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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完成 128种抗癌药平均降价17.4%
齐鲁网12月13日讯记者从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及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抗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圆满完成,128种抗癌药、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在全国各省专项集中采购中处于最低价格水平,预计每年能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突出问题,山东日前实施制定了首批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其中第一条是通过实行全省专项集中采购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抗癌药物价格。为此,山东建立了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省政府领导下,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基础上,8月份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山东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鲁卫办字〔2018〕116号),9月18日面向社会发布采购文件,全面启动了我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
以满足癌症诊治需求、降低群众负担为出发点,在覆盖103种国家降税抗癌药基础上,山东将25种其他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涵盖了临床癌症治疗所需的主要抗癌药物。目录发布后,共有125家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交了药品申报材料。为了尽快让患者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山东先行探索开展了高三尖杉酯碱等3种抗癌药品市场撮合;同时,引导企业考虑降税因素,提前自愿提交降价申请,依企业申请调整了20余种抗癌药的挂网价格。
在吸收借鉴山东省前期药品采购做法和经验基础上,山东对采购方式进行了改革创新,采取竞争报价、带量谈判、直接挂网三种方式分类采购。对于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行竞争报价采购;对于只有1家或2家生产企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政府搭平台、促对接,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进行带量谈判采购;对于国家谈判、省大病医保谈判等其他抗癌药品,按规则进行直接挂网。
山东省于11月1日、11月14日、11月23日,分批公布了直接挂网、竞争报价、带量谈判三类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共产生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其中,外资企业产品87个,降幅18.8%;国内企业产品299个,降幅16.9%。国家降税的103种药品降幅17.3%;103目录外药品降幅17.9%。12月17日患者就能用上降价后的药品。据统计,此次专项采购预计每年能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
闪电新闻记者 刘洋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