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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2-11 06:12:00  来源:本站整理

农民工突发脑溢血 老板筹款救治并一直陪护

  农民工突发脑溢血 老板筹款救治

  患者64周岁,律师认为他属于“超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不需负工伤赔偿责任,但老板仍垫付7万医疗费

  □文/图 本报首席记者 李梓

  石家庄广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130多平方米室内装修业务,临时雇用了来自江苏的农民工姜玉田为其提供劳动服务。岂料,1月28日,老姜在劳动期间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装饰公司经理耿净强及时把他送往医院救治。让耿净强始料不及的是,现年64岁的老姜属于孤寡老人,其远在江苏的侄儿又不能及时赶往医院。病人危在旦夕,必须马上手术,可谁在手术单上签字?医疗费谁负责?谁陪护病人?装饰公司和医院在责任、道义、良知的拷问中,交了一份令患者亲属满意的答卷。



■姜殿平(右)说,他很满意耿净强(左)在救治其叔叔过程中的表现。

  工人突发脑溢血 公司经理一直在医院陪护

  这几天,耿净强一直闷闷不乐。

  耿净强今年33岁。作为石家庄广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他雇用了两三位临时工,为其承揽的房屋室内装修提供劳动服务。

  1月28日,一位名叫姜玉田的农民工,站在一米多高的方凳子上往墙壁上贴石膏板。中午1时左右,64岁的老姜突然从凳子上摔落下来,人事不省。

  闻讯赶来的耿净强马上拨打120,将老姜送往距离现场最近的省三院救治。老姜被诊断为脑溢血。

  耿净强把身上所带的5000元钱全都掏出来,为老姜办理了住院手续,并想及时通知其家属,但很不顺利。

  老姜是被临时雇来的,耿净强并不了解他的家庭情况。找谁联系呢?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耿净强得知老姜是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古西村人。从当地有关部门查询到的情况是,老姜离过婚,妻子改嫁,独生女可能随母亲了。然而,当耿净强辗转与远在宿迁市的老姜的侄子姜殿平取得联系后,却被告知,老姜其实从未结过婚,也没什么女儿,属于孤寡老人。

  那么,侄儿可否从宿迁市赶往石家庄照顾他生病的叔叔呢?耿净强多次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没时间!”

  没有亲属来陪护,很多事情不好办。耿净强只好把装修工程暂时停滞,工人放假,自己把全部精力都用于照顾老姜。

  公司经理在手术单上签字 医生连夜实施手术

  1月29日上午,医院决定给老姜实施手术。依照有关规定,手术前必须经患者本人、近亲属或关系人同意。可老姜家庭情况特殊,该由谁签字?耿净强作为用人单位负责人,可以签字。但如果事后老姜的侄子等亲属找麻烦怎么办?于是,省三院神经外科脑血管病区主任张品元、主治医生、耿净强等四五个人,从上午9时开始,多次打电话与老姜的侄子姜殿平沟通,希望他马上前来签字或委托耿净强签字,但沟通很不顺畅。

  为争取时间,张品元医生在与姜殿平沟通的同时,还与医务处处长、主管副院长请示,做好了“开辟绿色通道”的准备。

  医生在电话中明确提醒姜殿平:“让耿净强签字可以,但无论手术结果如何,你们日后都不能找麻烦。”得到对方肯定的语音承诺后,耿净强才敢在手术单上签字。而此时,已是1月29日18时。

  1月29日19时,张品元医生主刀,开始为老姜实施手术,直到次日凌晨2时,张医生才从手术台上走下来,他说:“手术很成功!”

  耿净强为老姜的手术垫付了5万元费用。

  目前,老姜已由普通病房转入ICU病房。

  患者侄子认为用人单位应负全责 耿经理一直垫付医疗费

  2月4日,姜殿平才从宿迁市赶到石家庄河北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我哭着呼喊叔叔,但叔叔没反应!”他说。

  姜玉田兄弟三人,二哥早就去世了,他是老三。姜玉田的大哥有两儿一女,姜殿平是其大哥的幼子。

  2月6日下午3时,姜殿平站在省三院南门,等待耿净强。他脸色泛红,“我心烦,喝了点酒!”

  姜殿平说,他家住宿迁市宿城区,卖电动车,每天都很忙。问他为何不能及时赶来照顾叔叔,他说:“我是他(老姜)侄子,又不是他儿子。我哥我姐不也是没来吗?我还是来了。可这多耽误生意啊,不管叔叔的病情如何,腊月二十八我必须回家!”

  有关老姜手术前签字和医疗费问题,姜殿平表示:“耿净强他们不是已经录音了吗?我不会找他们麻烦的。我叔叔属于孤寡老人,在石家庄打工20多年了,每年只回家一次,都是在我家吃饭。我曾问过叔叔有没有存款,如果有的话,将来我可以养他老啊。可是他没存款,即使有,也不过两三千元。”

  姜殿平说:“我叔叔一个大活人,突然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用工企业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而且万一叔叔发生不测,用工企业还要赔付至少两三万元的丧葬费,不然我就到法院起诉耿净强。不过,我自从来到石家庄,跟耿经理一直和和气气的,还没红过脸。”

  耿净强先前交纳的5万元手术费、医疗费,早就用完了。在患者拖欠医疗费的情况下,医生依旧坚持为老姜治疗。耿净强得知情况后,又向医院续交了2万元费用。

  而事实上,耿净强并不富裕。

  耿净强开一辆已使用了7年的“北京现代”,路上常常发出“嗡嗡”的怪声。“这车已经跑了14万多公里了,该修理了!”他说。

  耿净强是新乐市东里村人,自幼就经常与父母到建筑工地打工,上小学时曾跟表哥到工地上“施工放线”,对建筑这个词感到非常亲切,所以他大学毕业后,违背父母让他从医的意愿,到装饰公司打工学艺,并于2016年8月创办了石家庄广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为创业时间短,没有多少积蓄,为老姜垫付的七八万元的医疗费都是他想办法筹借的,为此他还曾在新媒体上求助过“水滴筹”。

  “不管我有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老姜毕竟是我雇用的工人,而且表现不错,我不能见死不救!”

  对于耿净强积极救助老姜的行为,姜殿平非常满意,说他“无可挑剔”。

  张品元医生也被耿净强的行为感动了,夸赞他是一个有责任、有良知、敢担当的好人。

  律师认为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可予以经济补偿

  农民工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是否属于工伤?从法理、道义方面来说,人们该如何评价患者侄子的表现?

  河北德创律师事务所赵蕊律师与河北子辰律师事务所王全印律师的观点基本一致,认为本案中老姜今年64周岁,属于“超龄”劳动者,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老姜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除非存在老姜的疾病与其工作有一定联系,或者装饰公司在招用老姜时就明知其身体状况等情况,否则作为雇主的装饰公司对老姜的发病是没有过错的,不存在侵权法意义上的损害后果。因此,装饰公司对老姜的发病没有责任,但其作为雇用活动的受益人,应当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在社会道德层面上更符合人道主义的要求。

  赵蕊律师表示,作为老姜的侄子,很难界定其是否一定有在老姜手术单上签字的法律义务,但为了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医院在为老姜进行手术前征得其亲属同意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患者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帮助,患者和亲属也可申请社会救助。从道德层面来说,如果老姜的侄子愿意照顾叔叔,以及在其能力范围内承担老姜的医疗费用,那么这种行为值得赞扬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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